浙江,杭州。王先生想买一辆92.9万的丰田车,结果一个月后行情价涨了,需要112.9万才能买到,足足比之前高出20万元,王先生不答应,想以之前的价格购买,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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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在4月19日的时候订了一辆丰田车,当时的价格是89.8万,可是当他签订了合同,约定在6月初交车时,对方却告知王先生,车子调不回来了。
王先生觉得,如果在其他店里调不过来,那就在厂里调呀!不可能厂家也没有车吧?
但是店员却说,现在厂里只生产新款车,旧款的已经不再生产了,所以确实没有办法。
王先生问新款车是多少?
店员说是98.9万元,如果王先生想要,他们可以给个平价,就是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再便宜王先生6万元钱,以92.9万的价格卖给王先生。
可是现在店里还没有新款车,也没有照片供王先生参考,所以王先生心里没有谱,只说等车子回来后再通知他,到时候看了实物再决定是否购买。
可是当新款车回来后,价格已经不再是之前的92.9万了,而是变成了112.9万。
这个价格可比之前的价格高出20万啊!即使再给王先生优惠6万,那也还高出了14万。
王先生觉得店家太不地道了,前后才一个月的时间,价格就上调了那么多,实在是有失公允。
可是店家却说:厂家最开始给新车的价格也只是一个指导价,而最后车子上市后上调了,他们也没有办法。
王先生说我们在4月份的时候签订了合同,还交了1万元的定金,你们不履行合约,可是要赔付违约金的哦!
可是店家认为,之前签订的合同针对的是购买旧款车,而他们已经告知王先生旧款车没有了,所以这份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并且他们也愿意退还王先生1万元的订金。
王先生找出合同来仔细研究,发现上面写着:如果车子在顺延30天后未交付的,双方可以取消本次订购合同,由甲方退还定金,互不追究责任。
看得出来,对方在制订合同时,已经把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都列举了出来,但是内容更偏向于维护他们的利益。
王先生看到后也没有办法,合同确实指定的是之前的旧款,并且也说明了没有办法交付的情况,是退还定金后付不追究责任。
但是王先生认为,他和店员的聊天记录,也应该算是口头约定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店家却说:店员虽然是和王先生沟通过,新款价格是98.9万,给对方优惠6万后是92.9万。
但是王先生当时没有下定决心签合同,说等车子回来后,看了再决定是否购买。
所以这个口头协议,可以认定没有达成双方的合意,无效。
王先生很气愤,他就想知道这个指导价怎么说涨就涨了,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到底合不合法?
后来他直接联系了丰田的售后,问对方:4s店的价格随意上调有没有依据。
对方却称:具体的落地价格以及销售和售后,他们都是委托给了店内的,所以具体的价格,需要到店内确认。
也就是,最后的价格还是由店家来决定的,和厂家的指导价格没有多大关系。
不过店家解释说,不同的东西,在不同的地点以及不同的时段,所卖的价格是不同的,这属于正常情况。
那么到底正不正常呢?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又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一、指导价到底是什么意思?
指导价其实就是厂家给消费者的价格,也只是仅供参考,而实际中的价格通常是和指导价有差距的。
以汽车销售来说,在线上查到的价格,和实体店看到的价格肯定不一样。
因为店家会加上税费和利润点,所以价格就会比厂家指导的高一点。
说得通俗一点,厂家给出的是零售价,但是商家往往会加很多其他的费用进去,所以最后的落地价会高很多。
二、汽车价格从最开始的98.9万,涨到了112.9万,到底合不合理呢?
在市场定价中,价格的变动是由市场供求关系、竞争力度来决定的。
所以汽车的定价其实是由市场决定的,也是由经营者自主决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三、在什么情况下,店家涨价是违法的呢?
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店家调整价格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相互串通,操纵市场,那样就违法了,必须受到处罚。
最后,店家主动退了王先生1万元定金,不过他还是想买这款车,所以还在和店家进一步协商之中。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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