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 > 正文

有变!泉州市区刚需/非刚需购房者范围增加,须满足……

2023-07-11 12:14:43 来源:刺桐城事 分享到:


(资料图)

关注泉州热门,设星标、点在看,精彩内容不错过>>

# 最新消息 #

泉州市区购房刚需/非刚需人群增加

近日,根据泉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职”引未来 青春“泉”行 | 加油,毕业生! 泉州市2023届高校毕业生政策奖补清单 》信息中提及保障刚需购房

来(留)泉创业就业的非泉州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在我市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个月,可享受泉州市户籍人员购房政策。即:上述人员在 泉州市缴交满3个月(不得补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满3个月以上 ,即可享受泉州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其家庭在创业就业地县(市、区)范围内 无住房的 ,可参与属地刚需摇号购房;其家庭在创业就业地县(市、区)范围内有一套住房的,可参与属地非刚需摇号购房

申请渠道:登录“泉州人才港湾”进行线上申请。

泉州市区购房刚需/非刚需认定标准

>>刚需认定标准

1、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泉州中心市区内名下无住房;泉州中心市区以外户籍迁入的需满12个月。

2、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3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满3年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3、35周岁以下非泉州中心市区户籍、全日制本科学历或60周岁以下非泉州中心市区户籍、硕士及以上学位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6个月(不得补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4、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认定为第六、七层次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缴交满6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5、非泉州市户籍人员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6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各县〈市、区〉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无住房。

6、生育二孩及以上(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人)的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在中心市区仅拥有一套住房的。

7、对已在泉州市范围内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享受泉州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其中,在泉州中心市区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泉州中心市区刚需摇号购房。

8、已报名通过但未选房的1-5高层次人才或产业实用人才。

>>非刚需认定标准

1、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且家庭仅有1套住房。

2、生育二孩及以上(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人)的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户籍家庭,在中心市区仅拥有2套住房的。

3、泉州市非中心市区户籍在全市范围内没有或仅有1套住房,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4、非中心市区户籍家庭在中心市区稳定居住、就业、创业满1年的,且家庭在中心市区拥有1套住房的。

5、户籍新迁入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但迁入未满12个月的。

6、非泉州市户籍在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缴交满6个月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三项之一,或办理居住证6个月以上,在全市范围内仅有1套住房,且家庭在泉州中心市区无住房。

来源:综合泉州市人社局就业科、泉州市就业人才中心

关键词:

x 广告

我国吸收外资保持快速增长 外贸发展面临新形势

近日,商务部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1至7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983 3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7 3%,折合1239 2亿美元,增长21 5%。吸收

临沂市举行首批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授牌仪式 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首夏犹清万物秀,芬芳四溢聚蒙山。为充分发挥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世界级金字招牌作用,全力服务激活蒙山旅游战略,大力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郑州新郑挂牌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起始价1.74亿元

5月20日,郑州新郑市公共资源中心披露,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新郑出(2022)11号(网)地块位于新区万福路

4.2万余名残疾人有了专属辅助器具

市残联辅助器具中心为我提供的这辆轮椅,可以躺可以坐,时间长也不太累。由于交通事故导致高位截瘫,张家口市桥东区重度肢体残疾人边海卧病

大庆航空救援支队张家口驻防队伍圆满完成任务

近日,在跨省驻防460余天,圆满完成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张家口赛区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等安保任务后,大庆航空救援支队张家口驻防

x 广告

Copyright   2015-2022 大西洋地质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2   联系邮箱: 562 66 29@qq.com